揭阳市企业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申请工作标准——申报指南
2022-09-09文章来源:市宣教中心审核员2阅读:228
揭阳市企业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申请工作标准——申报指南
一、申报事项
企业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认定,包括企业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新申请、再次申请的定级组织工作。
二、受理机构信息和时间
1.受理机构:揭阳市应急管理宣传教育中心(定级组织单位);
地址:揭阳市榕城区新阳路新河文化广场西侧综合楼二楼;
联系电话:0663-8278933。
2.交通指引:可导航至揭阳市应急管理宣传教育中心。
3.宣教网网址:https://www.jyempe.org.cn(下载附件);
定级申请网址:应急管理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管理系统(https://aqjg.mem.gov.cn/appjjcjyjg/bzhxt/)。
4.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三、受理对象
注册地在揭阳市内、申请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石油开采、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企业(以下统称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的企业。国家另有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四、办理依据
(一)《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的通知》(应急〔2021〕83号);
(二)《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应急管理厅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应急规〔2022〕2号)。
五、申请条件
(一)新申请条件:
1.依法应当具备的证照齐全有效;
2.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依法持证上岗(符合《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原安监总局令第3号,第80号修正)第二十条规定);
4.申请定级之日前1年内,未发生死亡、总计3人及以上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总计100万元及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
5.未发生造成重大社会不良影响的事件;
6.未被列入安全生产失信惩戒名单;
7.前次申请定级被告知未通过之日起满1年;
8.被撤销标准化等级之日起满1年;
9.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发现的重大隐患已完成整改。
(二)再次申请三级且经现场复核确认可直接予以公示和公告的条件:
1.未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
2.企业未发生总计重伤 5 人及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总计 500 万元及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
3.未发生造成重大社会不良影响的事件;
4.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所属行业定级相关标准未作重大修订;
5.生产工艺、设备、产品、原辅材料等无重大变化,无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
6.按照规定开展自评并提交自评报告。
(三)再次申请三级但不满足上述经现场复核确认可直接予以公示和公告的按新申请条件。
六、申请需提交材料
(一)新申请企业应将提交的材料装订成册并盖公章,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申请材料目录;
2.按附件1要求编写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报告》;
3.企业主要负责人承诺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1)承诺依法应当具备的证照齐全有效;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承诺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提供相关设置或任命文件。
(3)承诺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依法持证上岗;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4)承诺申请定级之日前1年内,未发生死亡、总计3人及以上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总计100万元及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提供由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5)承诺未发生造成重大社会不良影响的事件;
(6)承诺未被列入安全生产失信惩戒名单,提供在“信用中国”或“信用广东”等平台查询结果;
(7)承诺前次申请定级被告知未通过之日起满1年;
(8)承诺被撤销标准化等级之日起满1年;
(9)承诺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发现的重大隐患已完成整改;提供隐患排查治理清单。
(二)再次申请且满足经现场复核确认后可直接予以公示和公告的应提交装订成册并盖公章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申请材料目录;
2.按附件1要求编写的自评报告;
3.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在标准化等级有效期未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未发生总计重伤5人及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总计500万元及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的证明文件;
4.在标准化等级有效期未发生造成重大社会不良影响事件的承诺文件;
5.在标准化等级有效期生产工艺、设备、产品、原辅材料等无重大变化,无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承诺文件;
6.在标准化等级有效期按照规定开展自评并提交自评报告的证明文件;
7.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所属行业定级相关标准未作重大修订的说明。
七、申报流程
(一)新申请工作流程
1.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运行一段时间后,企业应成立由其主要负责人任组长、有员工代表参加的工作组,按照生产流程和风险情况,对照所属行业标准化定级标准进行自评。自评工作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并形成书面自评报告,在企业内部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持续改进安全绩效。
2.企业自评结果达到所属行业标准化定级标准三级要求后,向揭阳市应急管理宣传教育中心(以下简称:市宣教中心)提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申请(提交电子材料),经市宣教中心确认后(提交纸质材料),将自评报告上传至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管理系统(https://aqjg.mem.gov.cn/appjjcjyjg/bzhxt/)注册并上传自评材料。
3.市宣教中心收到企业自评报告后,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报送和告知工作,并根据申请材料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处理:
(1)申请材料内容存在错误、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形式的,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书面告知企业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2)申请材料内容齐全、符合规定形式,或者企业按照要求补正全部内容后,对申请材料逐项进行审核。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将相关资料报送市应急管理局,并书面告知企业;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书面告知企业并说明理由。
4.经市应急管理局对企业申报情况确认后,市宣教中心通过随机派选负责现场评审的单位,并通知负责现场评审的单位成立现场评审组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评审工作。
5.负责现场评审的单位接到市宣教中心的通知后,确定评审计划并送至市宣教中心。现场评审完成后,负责现场评审的单位将现场评审情况及不符合项等形成现场评审报告(附件2),评审组成员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初步确定企业是否达到拟申请的等级,并书面告知企业。
6.企业收到现场评审报告后,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不符合项整改工作,并将整改情况报告现场评审组。特殊情况下,经市宣教中心批准,整改期限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现场评审组应当指导企业做好整改工作,并在收到企业整改情况报告后10个工作日内采取书面检查或者现场复核的方式,确认整改是否合格,书面告知企业和市宣教中心。
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的,视为整改不合格。
7.负责现场评审的单位将现场评审报告及企业整改情况经单位负责人审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至市宣教中心。
8.市宣教中心收到负责现场评审的单位提交的现场评审报告及企业整改情况后,在10个工作日内对报告进行审查。经审查现场评审报告内容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形式的,市宣教中心应当退回负责现场评审的单位并说明理由。负责现场评审的单位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修改完善,重新提交。
9.市宣教中心将确认整改合格、符合相应定级标准的企业名单及审查意见书定期报送市应急管理局;
10.经市应急管理局确认后,在本部门网站(http://www.jieyang.gov.cn/ajj)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11.对公示无异议或者经核实不存在所反映问题的企业,市应急管理局予以公告,并抄送同级工业和信息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和工会组织,以及相应银行保险和证券监督管理机构。
12.企业标准化等级有效期为3年。在定级有效期内,企业应当每年进行1次自评,如评审标准已经更新,应当按照新标准进行自评,形成自评报告,在企业内部进行公示,并提交至应急管理部的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管理系统。
已取得标准化等级的企业,可以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按规定的程序申请定级。
(二)再次申请工作流程:
1.再次申请且经现场复核确认后可直接予以公示和公告的
(1)企业按“五、申请需提交的材料(二)”准备自评报告,提交至市宣教中心(提交电子材料),经市宣教中心确认后(提交纸质材料),同时将自评报告上传至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管理系统。
(2)市宣教中心收到企业自评报告后,定期受理,并根据申请材料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处理:
1)申请材料内容存在错误、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形式的,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书面告知企业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2)申请材料内容齐全、符合规定形式,或者企业按照要求补正全部内容后,对申请材料逐项进行审核。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将相关资料报送市应急管理局,并书面告知企业;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书面告知企业并说明理由。
(3)市宣教中心组织进行现场复核,并根据复核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处理:
1)复核结果为达到三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条件的,由市宣教中心定期报送市应急管理局;
2)复核结果为未达到三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条件的,由市宣教中心书面告知企业。
(4)经市应急管理局确认后,在本部门网站(http://www.jieyang.gov.cn/ajj)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5)对公示无异议或者经核实不存在所反映问题的企业,定级部门予以公告,并抄送同级工业和信息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和工会组织,以及相应银行保险和证券监督管理机构。
2.再次申请但不满足经现场复核确认后可直接予以公示和公告的企业按新申请流程办理。
八、收费标准
标准化定级工作不得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
附件:1.《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报告》
2.《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现场评审报告》
附件1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
自评报告
企业名称(盖章)
行 业 专 业
自评得分 自评等级
自评日期 年 月 日
是否在企业内部公示 □是 □否
是否申请定级 □是 □否
申请等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基本情况 | |||||||||
企业名称 | |||||||||
住 所 | |||||||||
类 型 | |||||||||
安全管理机构 | |||||||||
法定代表人 | 电 话 | 传 真 | |||||||
联 系 人 | 电 话 | 传 真 | |||||||
手 机 | 电子信箱 | ||||||||
本次自评前本企业(专业)曾经取得的标准化等级:□一级 □二级 □三级 □小微企业 □无 | |||||||||
如果是某企业集团的成员单位,请注明企业集团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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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组主要成员 | 姓 名 | 所在部门及职务/职称 | 电 话 | 备 注 | |||||
组长 | |||||||||
成员 | |||||||||
是否聘请第三方咨询单位 | □是 □否 | 咨询单位名称 | 联系人及电话 | ||||||
自评总结 | |||||||||
1.企业概况。 2.企业生产安全事故情况(本自评年度内)。 3.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取得成效。 4.自评打分表(得分情况、扣分项目)及整改完成情况。 5.企业主要负责人承诺书(申请定级的企业提交)。 |
自评报告填写说明
1.企业名称、住所、类型按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填写。
2.所属行业:主要包括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
3.专业:按所属行业中的划分填写,如冶金行业中的炼钢、轧钢专业,有色行业中的电解铝、氧化铝专业,建材行业中的水泥专业等。
4.企业概况:主要包括经营范围、主营业务、企业规模(含职工人数)、机构设置、在行业中所处地位、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等。
5.企业生产安全事故情况:包括事故起数、伤亡人数、财产损失等。
6.自评打分表(得分情况、扣分项目)及整改完成情况需另附表。
7.企业主要负责人承诺书内容应当符合本实施细则要求。
附件2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
现场评审报告
负责现场评审的单位(盖章)
申请企业
行 业 专 业
评审性质 初评/复评 申请等级
评审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负责现场评审的单位情况 | ||||||
单位名称 | ||||||
单位地址 | ||||||
主要负责人 | 电 话 | 手 机 | ||||
联 系 人 | 电 话 | 传 真 | ||||
手 机 | 电子信箱 | |||||
现场评审组成员 | 姓 名 | 单位/职务/职称 | 电 话 | 备 注 | ||
组长 | ||||||
成员 | ||||||
现场评审结果 | ||||||
是否达到拟申请等级: □是 □否 | 现场评审得分: | |||||
现场评审组组长签字: 成员签字: 年 月 日 | ||||||
现场评审情况: | ||||||
现场评审不符合项及整改完成情况(另附表提供): | ||||||
建议: | ||||||
申请定级企业意见: 主要负责人签字: (企业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