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确揭阳市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三级定级申报工作流程的通知
2022-09-08文章来源:市宣教中心审核员2阅读:310
关于明确揭阳市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三级定级申报工作流程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应急管理局公告(2021年第7号)揭阳市应急管理宣传教育中心(以下简称市宣教中心)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三级定级组织单位。为全面推进我市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组织工作,根据《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的通知》(应急〔2021〕83号)、《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应急管理厅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应急规〔2022〕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三级定级申报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市安全生产标准化申报企业
注册地在揭阳市内、申请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石油开采、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企业(以下统称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的企业。国家另有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二、开展标准化定级工作依据
(一)《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的通知》(应急〔2021〕83号);
(二)《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应急管理厅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应急规〔2022〕2号)。
三、标准化定级的申请、受理、审核和报送步骤
(一)在应急管理部标准化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注册申请
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管理系统(https://aqjg.mem.gov.cn/appjjcjyjg/bzhxt/)
(二)企业开展自评
企业在网上注册之后,要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的要求,成立以主要负责人牵头的自评工作组,对照所属行业相关文件的要求开展自评,企业自评结果达到所属行业标准化定级标准三级要求后,形成自评报告,向定级组织单位提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申请(提交电子材料),经定级组织单位确认后(提交纸质材料),将自评报告上传至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管理系统。
(三)定级组织单位受理
市宣教中心收到企业自评报告后,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报送和告知工作,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申请条件的,将相关资料报送市应急管理局,并书面告知企业;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书面告知企业并说明理由。
(四)定级部门确认
经市应急管理局对企业申报情况确认后,市宣教中心通过随机派选负责现场评审的单位,并通知负责现场评审的单位成立现场评审组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评审工作。
(五)负责现场评审的单位对企业进行评审
负责现场评审的单位接到市宣教中心的通知后,确定评审计划并送至市宣教中心,并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企业现场的评审工作,将现场评审报告及企业整改情况经单位负责人审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书面告知企业和提交至市宣教中心。
(六)定级组织单位审核
市宣教中心收到负责现场评审的单位提交的现场评审报告及企业整改情况后,在10个工作日内对现场评审报告进行审查,并将确认整改合格、符合相应定级标准的企业名单及审查意见书定期报送市应急管理局。
(七)公示和公告
1、公示。经市应急管理局确认后,在本部门网站(http://www.jieyang.gov.cn/ajj)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2、公告。对公示无异议或者经核实不存在所反映问题的企业,市应急管理局予以公告,并抄送同级工业和信息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和工会组织,以及相应银行保险和证券监督管理机构。
3、企业标准化等级有效期为3年。在定级有效期内,企业应当每年进行1次自评,如评审标准已经更新,应当按照新标准进行自评,形成自评报告,在企业内部进行公示,并提交至应急管理部的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管理系统。
(八)再次申请定级
已取得标准化等级的企业,可以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按规定的程序申请定级。对再次申请定级且满足经现场复核确认可直接予以公示和公告的。经市应急管理局确认后,直接予以公示和公告,并抄送同级工业和信息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和工会组织,以及相应银行保险和证券监督管理机构。
市宣教中心联系电话:8278933,传真:8278922
联系人:林若琳(手机15917980023)
地址:揭阳市榕城区新阳路新河文化广场西侧综合楼D二楼。
揭阳市应急管理宣传教育中心
(定级组织单位)
2022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