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揭阳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关于进一步强化落实“场所码”应用的通知
2022-05-23文章来源:市宣教中心审核员2阅读:284
转发揭阳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关于进一步强化落实“场所码”应用的通知
各培训机构(考试点),有关单位:
现将《揭阳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关于进一步强化落实“场所码”应用的通知》(揭防疫指办函〔2022〕36号)、《揭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行使用“粤康码”公共场所码的通知》(揭防疫指办函〔2022〕32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培训机构(考试点)和有关单位,要认真督促落实好各自负责行业场所码申领及应用工作的宣传推广工作。请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落实好“粤康码”“场所码”的使用和推广工作。
附件:1、揭阳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关于进一步强化落实“场所码”应用的通知(揭防疫指办函〔2022〕36号)
2、揭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行使用“粤康码”公共场所码的通知(揭防疫指办函〔2022〕32号)
揭阳市应急管理宣传教育中心
(市考试机构)
2022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