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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培训班的通知

2022-02-11文章来源:宣教中心审核员1阅读:1039

关于举办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安监总局令第3号)、《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满足企业培训学习需求,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提高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能力、隐患排查风险意识、推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促进企业安全生产、切实提高企业管理人员的安全保护意识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自救互救能力。定于3月1日—12月31日在揭阳市各县(市、区)举办生产经营单位(危化品、矿山企业除外)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一)未取得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培训合格证书》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说明: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指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其他生产经营单位的厂长、经理(含实际控制人)等。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指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及其管理人员,以及未设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生产经营单位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取得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培训合格证书》(证书在有效期内),未参加2021年继续教育培训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

二、培训时间、地点

(一)培训时间:

1.由各县(市、区)根据辖区内参加培训的企业数与市应急管理宣传教育中心联系确定具体培训时间。

(二)培训地点:由各县(市、区)负责联系确定,与市应急管理宣教中心衔接,以便做好联合发文或转发文地点确定,联系点必须能开具正规发票(或广东省财政票据)。

三、培训费用

(一)初次培训(新证):培训费800元/人(包括教材费、资料费、培训费);

(二)继续教育培训:培训费400元/人(包括培训费、教材费、资料费)。

缴费方式:公户二维码扫码/现金/公户汇款。户名:揭阳市应急管理宣传教育中心,开户银行:民生银行揭阳分行,账号:6912 40907 。

汇款(扫码)请备注:XXX县(市、区)培训班XXX、XXX(人名)。汇款人员报到时请提交银行汇款回单;扫码支付请现场出示支付成功码。

四、培训报名

请各县(市、区)宣教中心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培训学习,将报名名单上报市应急管理宣教中心。

五、其它事项

(一)参加培训人员需填写培训登记表(见附件:2、3、4,需由用人单位盖公章)一份,携带身份证、培训申请表、彩色1寸近照2张。参加继续教育培训需同时提交《安全生产培训合格证书》原件,报到时缴交培训班务组。

(二)培训结束,经考核合格者,发给安全生产培训合格证或在原证书签注相应事项。

(三)疫情期间有关事项

1.为做好疫情防控有关工作,参加培训人员报到时需提供粤康码、行程码验证和体温检测正常后才可参加培训。参加培训前14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需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否则不能参加培训。请各参加培训单位落实好人员的疫情防控工作,坚决对一切有可疑症状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培训。

2.参加培训人员培训期间需服从班务人员管理,全程佩戴口罩(自备),自觉做好个人预防措施。若出现发热、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等可疑症状,须及时报告班务人员,配合就医并按要求进行隔离医学观察。

3.为避免人员聚集,参加培训人员应保持人与人之间安全距离,尽量减少交谈。

联系电话:8278933,林老师、陈老师;传真:8278922。电子邮箱:jy-xjzx@163.com

附件相关表格请到揭阳市应急管理宣传教育中心网站表格下载栏下载(https://www.jyempe.org.cn/)

附件:

1、揭阳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报名表

2、揭阳市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申请表

3、揭阳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培训申请表

4、揭阳市生安全生产继续教育培训登记表   

 

 

                      

揭阳市应急管理宣传教育中心

2022年2月11日


主办单位:揭阳市应急管理宣传教育中心(揭阳市安全生产技术中心)

地址:揭阳市榕城区新阳路原新河沟外综合楼D幢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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